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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政策 |
| 宁夏与长三角人才资源合作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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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宏 马玉凤)宁夏回族自治区人事厅10月11日与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人事厅(局)就加强区域间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召开了洽谈会并举行了签约仪式,这意味着宁夏与长三角地区实现了人才“接轨”。
会议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以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存在的瓶颈和技术问题进行了探索讨论,并就如何发挥区域优势开展和加强区域间人才开发合作交流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协议。
协议规定,长三角地区将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太阳山新材料基地建设等支柱产业和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设备制造、新材料研发等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等存在的瓶颈问题和技术问题,组织合作区内“专家服务行活动”;联合开办“网上人才市场”,实现网络贯通,互相提供人才供求信息,促进各类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上海、浙江、江苏每年派出经济学、医学等宁夏短缺和急需的专家学者来宁夏开展讲学、调研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定期组织医疗或教育专家到宁夏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宁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到长三角地区进行短期学习、锻炼和能力培训;开展专家学者互访、学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加强两地各部门和领导之间的联系,通过项目合作、技术交流、人才服务等形式,建立互利互惠的共享长效机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领导徐松南、齐同生参加签约仪式,国家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应邀参加签约仪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在签约仪式上讲话。他说,与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进行人才资源开发合作交流,机遇难得,希望通过这次会议,不断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容,创新合作形式,为奋力推进宁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来源:宁夏日报 2007年10月12日 |
| 2007-10-14 13:32: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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